如果你打算在加拿大延期逗留,应该在身份过期之前提前至少30天申请。
对于当前在加拿大境内持有有效学习许可(学签)、工签(工作许可)的人士,必须提交新的临时居民签证申请,申请提交到位于渥太华的申请处理中心,或向其国籍国提供服务的签证处。
- 如果在提交延期申请后、申请获得最终裁决之前,你的临时居民身份过期,根据等待期身份( implied status)的规定,你可以在加拿大逗留。即该此时你仍具有临时居民身份。该身份直到你的新许可申请获得加拿大移民、难民及公民部(IRCC)裁决时终止。
- 如果你持有单次入境签证(single-entry visa),该签证仅允许你入境加拿大一次。如果在被授权逗留加拿大期间你离开加拿大,在次入境时则需要新的访客签证(临时居民签证),除非你造访美国或St. Pierre and Miquelon。如果你造访上述地区,只要满足下列条件,则不需要新的签证就可返回加拿大:
- 在加拿大移民官首次授权(initially authorized)的时间段内(即在你第一次入境时授权,在你的签证上有手写的日期或从入境盖章日短于6个月)返回加拿大;或
- 持有有效的(即文件合法、没过期、被IRCC接受)访客记录(visitor record)、工作许可(工签)、学习许可(学签)或临时居民许可(授权入境),并在移民官首次授权(initially authorized)的时间段内返回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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