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属于下列情况,新公司将对合并中所包括工作地点的任何临时劳工负责:
- 通过接管你公司的资产和负债,新公司成为利益继承者
- 新公司接管原公司部分业务,该部分业务雇用了原公司的临时劳工
如果同时满足以下两项内容,新雇主不需要重新提交聘用信(offer of employment),劳工也不需要新的加拿大工签(工作许可/work permit):
- 两家公司(原雇主和新雇主)运营相同类型的业务
- 未发生工签条件(work permit conditions)的变更,包括下列内容:
- 薪水
- 职责
- 工作地点
如果业务类型、薪水、职责或工作地点发生改变,受影响的劳工需要申请新工签。这种情况下,新雇主需要为每位劳工提交新的聘用信,或者取得劳动力市场影响评估(Labour Market Impact Assessment, LMIA)(如果工作不能豁免LMIA的话)。这些劳工在得到新工签之前不能继续工作。
在所有情况下,两家公司都应该保留合并或接管的文件,官方可能会进行合规性检查。
如果新雇主在劳工工签过期时想延期劳工的工签,需要向官方提交新的offer。
时光在路上 最后编辑于:2020年10月12日
本文禁止住转载。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作者(时光在路上 www.timezls.com)。时光在路上保留所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