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交通部星期一(12月17日)公布了保护飞机乘客权益的规定草案,对发生飞机延误,航班取消或行李丢失等情况时航空公司应如何赔偿乘客做出了规定。加拿大公众在接下来的两个月里可以对草案发表意见,最后定稿需由联邦政府内阁批准。
按照交通部建议的规定,航班延误3至6小时,乘客可获得400加元的赔偿,6至9小时700加元,9小时以上1000加元。
如果因航空公司超额预订导致乘客上不了飞机的话,延迟到达6小时赔偿900加元,6至9小时1800加元,9小时以上2400加元。
行李丢失或损坏的最高赔偿可达2100加元。
这套标准只针对大型航空公司。专飞北方和偏远地区的小公司有另外的赔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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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因技术故障引起的航班延误或取消不在赔偿范围。批评者担心航空公司会滥用这一条款。
新规定将适用于所有进出加拿大的航班和国内航班。加拿大交通部长加尔诺(Marc Garneau)说,这一点和其他国家的规定不同。他希望新规定能在明年夏天开始实行。
文字来源:加广中文/吴薇 | 原标题:航班延误九小时以上赔偿可达1000加元:加拿大政府公布保护乘客权益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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