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6年11月19日起,加拿大“快速通道”移民系统(Express Entry)对有效的工作offer(valid job offer)的要求是:仅需要至少一年的有效工作offer。
工作offer也必须:
- 属于加拿大国家职业分类中的 0、A 或 B 水平
- 来自一个雇主(针对 FSW 或 CEC)或最多两个雇主(针对 FST)
- 被劳动力市场影响评估(如果你有的话)所支持 或 是针对免于取得 LMIA 的候选者。
为什么进行更改
有很多类型的技术工作,很多属于典型的长期合同,例如 research chairs(时光在路上 注:Canada research chair 类似于首席科学家)、IT行业劳工、CEO 等。
这一改变将会使企业更容易使用“快速通道”移民系统,让技术劳工更容易获得工作of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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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在路上 最后编辑于: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