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将“导师”( tutor)列为直系家庭成员(immediate family member),这让只熟悉学术界用词的人感到非常困惑,不明白是什么意思。
其实,在加拿大,许多人认为“导师”( tutor)是帮助学生学习某一学科的人。
然而,加拿大政府将他们与“监护人”(guardian,不同于委托监护人custodian,见委托监护人)一起列入豁免旅行限制的家庭成员名单,将监护人和 tutor 定义为:“负责照顾与父母分开居住很长一段时间的外国未成年人(例如在加拿大上中学的未成年人)的个人。”
未成年人是指加拿大未满18岁的人。
不同的司法管辖区对 tutor 和监护人的定义各不相同,尽管两者的职能相似。监护人或 tutor 并不像养父母那样承担父母的全部责任,但有权在父母不在身边的时候代表未成年人作出决定。
加拿大移民、难民和公民部(IRCC)表示,一些在加拿大学习的外国儿童在学习期间与监护人或 tutor 生活,而不是与父母住在一起。
监护人和 tutor 被列入旅行限制的豁免名单,因为 IRCC 希望避免他们与外国被监护人分开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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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CC 在一封电子邮件中说:“加拿大政府3月份开始首次实施旅行限制,以防止 COVID-19 病毒的传播,当时一些外国未成年人正在国外旅行”。“监护人和 tutor 被纳入直系家庭成员的定义中,以确保这些外国未成年人不会因为居住在加拿大的人不符合《移民和难民保护条例》中对直系家庭成员(immediate family member)的定义而陷入困境。”
欲到加拿大,监护人或 tutor 必须能够证明自己通常与未成年人住在同一住址。住家保姆(live-in nannies)不被视为监护人或 tutor。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提供了以下一些可接受的文件清单,这些文件可以证明作为监护人或 tutor 的雇佣或身份:
- 证明与儿童关系的文件;
- 证明对儿童负有法律责任和在父母不在的情况下有权作出决定的文件;
- 授权委托书;或
- 法庭的命令或宣誓书(affidavit)。
监护人或 tutor 有责任使 CBSA 官员确信自己符合入境加拿大的要求。此外还应备有证明其旅行原因和逗留时间的文件。再有,应携带任何其他资料,以证明自己如何符合豁免旅行限制的规定。最终决定权由 CBSA 官员根据处理时提供的信息逐案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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