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移民部新规定:即使外国劳工还没有社会保险号码(SIN),加拿大雇主也必须向其支付工资。
虽然劳工仍然需要在开始工作的三天内申请SIN,但他们不必在开始工作时就拿到自己的SIN,但劳工必须在收到社会保险号码后的三天内将其交给雇主。
社会保险号码是一个九位数的号码,它允许人们在加拿大工作,或者有机会参加政府的计划。它是用来识别身份的,如果有人使用别人的号码,则是违法的。加拿大服务部提供了需要 SIN 的项目清单。由于 SIN 是敏感文件,所以加拿大服务部也提供了一份不需要提 SIN 的情况清单。雇主需要在雇员被雇佣后了解他们的 SIN。
加拿大雇主在根据国际流动项目(International Mobility Program)雇用外国劳工时必须遵守一些规定,例如,必须为外国人提供相同职业的就业、相同工资,以及工作条件与就业提议中设定的工作条件“基本相同,但不低于”。
雇主合规和检查
在工资方面,雇主必须支付给外国劳工的工资不低于雇佣合同中规定的数额。对劳工工资的任何扣除都必须在 offer 中说明。工资的增加可能意味着职责的变化,这可能意味着雇员现在从事的职业与 offer 中所述的不同。有时,如果工资增加会影响外籍劳工获得劳动力市场影响评估(LMIA)豁免的资格,那么工资的增加也会导致雇主不遵守规定。
也有强制性隔离要求,所有新到加拿大的人必须自我隔离 14 天。在此期间,雇主仍必须向雇员支付聘用信(offer of employment)上注明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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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可能要接受加拿大移民、难民和公民部(IRCC)官员的检查。检查是为了确保外国劳工的雇主履行其责任,从而确保外国劳工不受到虐待。
在三种情况下,雇主会被选中进行检查:
- 有理由怀疑不合规;
- 雇主过去被发现不符合要求;或
- 雇主是随机选中的。
向 IRCC 提交聘用信(offer of employment)以雇用临时劳工的雇主将负责满足项目的条件。在临时劳工被雇用的第一天起,以及在临时劳工的工作许可(工签,work permit)签发后的六年内,IRCC 可随时对雇主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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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到授权代表临时劳工提交聘用信(offer of employment)的雇主仍需负责遵守所有检查活动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