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拿大移民部出台为期两年的临时措施,部分移民申请人可免去重新体检

    其他移民/签证  
禁止入境永久居民客户申请状态纸质版申请Express Entry加拿大边境服务局指定医生inad过境乡村和北方地区移民试验项目的标签历史加拿大统计局glossary合法身份访问快速通道Rural and Northern Immigration Pilotimplied status学签延期访客婚姻欺诈client ID申请处理费用家庭成员身份认证

加拿大移民、难民和公民部(IRCC)公布了一项为期两年的临时政策,允许一部分体检结果过期的永久居留申请人不再重新做体检,以便加快审批程序,减少申请的积压。

但是获得体检豁免需要满足几个条件,包括在移民申请上填写了加拿大住址并且目前已经住在加拿大,以前的体检是在五年内做的,其结果显示申请人没有可能对公众健康和安全造成威胁的身体状况,或者虽然患有疾病,但是无需过多的医疗与社会服务,并已向所在省份的公共卫生部门报备等等。

这项政策从2022年10月5日开始实施,为期24个月。据加拿大移民部估计,将有超过18万名移民申请人可从这项政策受益。

以下是公告原文的翻译:

背景

为了应对各行业移民申请数量的稳定增长,加拿大移民、难民和公民部(IRCC)正在开展一系列广泛的活动,旨在加快处理和减少申请的积压。这将改善对客户的服务,帮助加拿大通过健全的移民系统最大限度地扩大劳动力市场和经济利益。

为了支持这一系列活动,移民体检流程被确定为一个可以通过临时措施提高运营效率的领域,而不会带来重大公共健康或项目完整性风险。对于居住在加拿大境内的外国国民,或者最近在加拿大居住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外国国民来说,这一点尤其如此,他们在过去五年内通过之前的移民体检(包括体检)被评估为对公共健康风险低。在加拿大境内提出申请时,某些客户可能有资格免除移民体检要求。如果外国国民满足以下条件,则该豁免适用。

 

公共政策考虑

IRCC 致力于实现其雄心勃勃的永久居民目标,并保持竞争环境,以吸引和留住临时居民。目前,这涉及直接针对处理申请的积压。计划或正在采取各种优先措施,以帮助加快处理申请、减少积压并防止新的积压增长。这些行动将通过减少等待时间、改善客户体验以及使 IRCC 能够更好地利用移民来解决关键的劳动力市场短缺问题,从而使加拿大人和客户对加拿大移民系统充满信心。这些措施将纳入更广泛的风险承受能力方法,并借鉴从其他精简工作和便利措施中吸取的经验教训,例如以前的临时公共政策,以加快某些加拿大学生和工人的永久居民申请。这包括简化移民体检处理的补充工作,以帮助提高整体处理效率并最大限度地减少客户的接触点。

本文禁止住转载。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作者(时光在路上 www.timezls.com)。时光在路上保留所有权利

这项临时公共政策旨在简化对从加拿大境内提出申请并以前完成移民体检(包括体检)并根据该法有新的或待处理的申请的外国国民的健康检查要求,或者是根据该法案有新的或待处理的申请的外国国民的加拿大境内家庭成员, 同时限制加拿大人的公共卫生风险和加拿大医疗保健系统的压力。

因此,我特此证明,根据我在该法案第25.2节项下的权限,有充分的公共政策考虑,可以向符合以下条件(资格要求)的外国人授予豁免法案和条例的某些要求。

根据公共政策考虑,当外国国民满足以下条件时,在根据该法案处理申请时,授权官员可以豁免法案和以下规定的要求:

本文禁止住转载。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作者(时光在路上 www.timezls.com)。时光在路上保留所有权利

适用于外国国民的条件(资格要求),除非其是申请永久居留(申请永久居留签证或申请作为永久居民留在加拿大)的主要申请人的随行家属:

  1. 外国人
    1. 已根据该法案提出申请,并在申请中注明加拿大居住地;
    2. 已进行移民体检,其中包括《条例》第29(a)段规定的体检
      1. 如果外国公民在本临时公共政策生效之日或之后提交申请,则在根据本法案提交申请之日前五年内,或
      2. 本临时公共政策生效前五年内,如果外国国民在公共政策生效之日根据本法案的申请仍待审理,并且
  2. 第1(ii)小节中所述的外籍人士的最新IME被评估并编码为:
    1. M1:表明对公共卫生和公共安全没有危险;
    2. M3:表明存在健康状况,但预计不会对健康或社会服务产生过度需求,除非M3已被评估并确定为“TR only”或“EDE only”;或
    3. M2 或 M2/3:表示对公共卫生有潜在风险,但已遵守向省级/地区卫生部门报告进行医疗监督的要求,除非M2或M2/3已被评估并确定为“TR only”或“EDE only”。
  3. 外国人 —— 适用于申请永久居留(永久居留签证或申请作为永久居民留在加拿大)的主申请人的随行家属的外国国民的条件(资格要求) 
    1. 是外国国民的随行家属,是永久居留申请的主申请人,且主申请人符合第1(i)节的要求;并且
    2. 已提交符合第1(ii)小节和第2节要求的移民体检。

 

法案中可准予豁免的条款

法案第 16(2)(b) 段 —— 根据《条例》,要求外国国民接受体检。

 

如果准予豁免条例法案第 16(2)(b) 段的规定;以下是《条例》的进一步要求(如适用),可给予豁免

  • 《条例》第65.1(1)(d)(ii)分段 —— 要求持有基于申请人必须提交 且在前12个月内进行的最新体检的医疗证明。
  • 《条例》第72(1)(e)(iii)分段 —— 要求持有基于申请人必须提交 且在过去12个月内进行的最新体检的医疗证明。

 

本文禁止全文转载。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作者(时光在路上 www.timezls.com) Copyright © 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

这项临时公共政策将于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将于签署后24个月结束。本临时公共政策可随时撤销,恕不另行通知。待定申请或在本临时公共政策生效之日或之后提交的申请将根据临时公共政策处理,直至其结束。

 

本文禁止无授权转载 - 时光在路上 www.timezls.com 保留所有权利

原件签字人:移民部长 Hon. Sean Fraser

日期:2022年10月5日,渥太华

时光在路上扫码阅读、分享
  • 版权声明:该文章由 时光在路上 发表,共 2025字。除非特别标注来源,否则为原创。详见《版权声明》部分。
  • 转载请注明:文章标题和文章链接 - 时光在路上 - 也可直接“复制本文链接” 或 使用右边二维码分享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