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外国公民已经或可能在加拿大境内申请永久居留,但也申请了以访客、学生或劳工的身份入境加拿大一段临时时间时,即存在双重意图(dual intent)。
2023年4月5日,加拿大移民、难民和公民部(IRCC)更新了其针对IRCC工作人员处理双重意图案件的程序说明。对双重意图说明的修订意味着承认拥有两种意图 —— 最初是临时居留,最终是永久居留 —— 是合法的。拥有这两种意图实际上是互补的,而不是矛盾的。
在决策过程中适用《移民和难民保护法》(IRPA)第22(2)小节时,应使用双重意图的合法性。第22(2)小节规定,外国国民成为永久居民的意图并不妨碍他们成为临时居民,只要IRCC官员确信他们将在授权停留结束后离开加拿大。
更新后的说明还包括一个关于临时居民到永久居民项目的部分,提醒 IRCC 官员,加拿大积极向外国公民推广这些项目,加拿大的工作经验是成功定居的基础。
依赖于吸引具有基本技能或经验的临时居民的便利途径,如护理人员试点(Caregiver Pilot)、加拿大经验类移民项目(CEC)和农业食品试点(Agri-Food Pilot),这些都被用作永久居留的途径。其他项目为在加拿大工作或学习经验的申请人提供额外加分。
在申请学习许可的情况下,官员需要考虑到加拿大积极向潜在学生推广学习-工作的永久居留途径,并鼓励这些学生表明他们希望永久移民到加拿大。
IRCC官员如何评估双重意图
为了批准临时居民申请,官员必须确信申请人有在其授权停留期结束时离开加拿大的真实意图。在评估这一点时,必须审核申请人的个人情况。除其他因素外,该官员可能会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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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将在加拿大停留的时间长度
- 支持自己在加拿大生活的手段
- 与自己祖国的义务和联系
- 停留的目的和背景
- 提交的文件和信息的可信度
- 过去遵守适用于临时居民(访客、学生和劳工)的 IRPA 和《移民和难民保护条例》(IRPR)要求,以及经历和生物识别信息共享中可用的信息
指南规定,申请人具有双重意图的申请的评估应与任何其他临时居留申请的评估相同。每个申请人都应根据申请的整个背景,获得程序上公平的个人评估。
申请人也有权得到公平公正的决策者。法院已经表示,该官员必须避免偏见的可能性或感知。偏见的例子包括,先入为主认为持有公开或潜在永久居留申请的申请人将自动希望在其授权停留之后留在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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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请问如果在学习课程中表露申请永久居留意向,学习许可申请会被拒签吗?
回答:如果签证官根据申请的信息及材料判定,申请人将在授权逗留期间结束前离开加拿大,那么即使申请人想要成为永久居民,也不会妨碍他们成为临时居民。申请人若已申请移民加拿大,同时也申请暂时以学生的身份进入加拿大,就形成了双重意图, 然而申请人的双重意图不会直接导致临时居民申请被拒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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