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联邦法院最近的一项裁决重申,为了程序公平,审核申请的官员在做出决定之前,不需要告知申请人其申请的薄弱环节。
该案件涉及一名伊朗公民申请人。他通过国际流动项目(International Mobility Program)申请了工作许可(工作签证,work permit),该项目面向寻求在加拿大创业和经营企业的企业家和个体经营者。
申请人希望在温哥华地区开办一家IT咨询公司。他的申请包括一份商业计划和他的律师提交的书面材料。
审核其案件的移民官员指出,申请人的商业计划显示需要13万8600加元的初始投资,但申请人的银行对账单仅显示了约15万加元的余额。
有鉴于此,该官员不认为拟议的商业投资是一笔合理的开支。此外,申请人在第一年的销售额估计非常高,但没有得到潜在合同或客户的支持。
该官员认为申请人没有提交一份对加拿大有重大好处的可行商业计划,并拒绝了该工作许可申请。
申请人申请对该决定申请了司法审核,辩称该官员的决定不合理,他被剥夺了程序公平性。他辩称,拟议的企业是可行的,将为加拿大带来重大利益,他有支持该企业的背景和技能,并已采取初步措施运行该企业计划。
此外,申请人辩称,他从根本上误解了或未能说明其开支的证据。特别是,申请人说他在伊朗拥有价值超过200万加元的银行账户和财产。正因为如此,他有能力将 138,600 加元投资于加拿大的企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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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法院发现,官员关于申请人商业计划的结论都是透明、易懂和合理的,因为这些结论是基于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和信息。据此该官员能够得出结论,即申请人的拟议投资不是一笔合理的费用,特别是因为他的申请没有提及他的银行账户或价值200万加元的财产(尽管申请人后来声称这些账户或财产是可用的,可以投资于拟议的企业)。
此外,申请人辩称,他没有一个有意义的机会回应该官员对其申请的担忧。法院解释说,众所周知,为了程序公平,官员不需要就申请中出现的任何缺点或弱点或其他问题告知申请人。
联邦法院这项裁决的含义是,如果官员对申请人的疑虑并非因适用条例中的标准而引起,或者如果这些疑虑与申请人所提交信息的可信度、准确性或真实性有关,则不会向申请人索取更多信息,那么它可能只是在程序上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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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官员不需要通知申请人申请中存在缺陷或弱点,申请人应确保在一开始就提供所有证据或信息,以创建最有力的申请。
在申请提交审核后,申请人不一定会有另一次机会纠正缺陷或提供更多证据或信息,因此确保自己提供了任何可能相关的证据是很重要的。